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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委,市委各部委辦,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
《中共宣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宣城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的請示》已經市委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宣城市委
2017年1月20日
中共宣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關于《宣城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的請示
市委: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在前期深入調研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充分統籌協調的基礎上,經認真研究,提出了2017年立法計劃。現就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總體思路
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黨代會精神,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按照設區的市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賦予的立法權限,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項目安排
圍繞市委決策部署,結合社會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議,經反復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市人大常委會確定2017年立法項目主要為以下兩個方面:
1.緊緊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引領和推進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發揮水利工程的綜合效益,促進可持續發展,對青弋江灌區管理和保護進行立法。目前,條件比較成熟,2017年擬提請審議類項目1件(《宣城市青弋江灌區管理條例》)。
2.緊緊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為加強對宣紙傳統制作技藝的保護和傳承,促進宣紙的創新和發展,保護區域文化特色,對宣紙保護和發展進行立法。目前,條件比較成熟,2017年擬提請審議類項目1件(《宣紙保護和發展條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承擔2017年立法計劃項目的起草單位要成立法規起草工作小組,由起草單位、市政府法制辦等單位人員以及相關專家組成。要做到任務、班子、人員、經費、時間“五個落實”,保證按期完成法規草案起草任務。法規案應當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出的,提案人應書面向市人大常委會說明理由。市人大有關專委會、常委會法工委要提前介入法規起草工作,及時掌握進展情況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問題,積極督促、推動有關方面抓緊落實各項目標任務。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后,及時做好地方性法規報批、公布及上報備案工作。
(二)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質量作為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繼續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切實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性,使制定的法規符合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加強立法調研,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真實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要加強立法論證,把立法論證貫穿于法規立項、起草、審議的全過程,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要拓展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渠道,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探索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工作機制。
(三)推進立法工作隊伍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加強立法隊伍建設的要求,主動適應新形勢下立法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立法工作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和理論研究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敢擔當的立法工作隊伍。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予批轉。
附件:宣城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
中共宣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宣城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計劃
項目名稱 | 起草單位 | 報市人大時間 | 常委會 審議時間 | 提請省人大 批準時間 |
宣城市青弋江灌區管理條例 | 市水務局 | 3月初 | 3月初審 5月二審 | 7月 |
宣紙保護和發展條例 | 涇縣人民政府 市文廣新局 | 7月初 | 7月初審 9月二審 | 11月 |
(2016年12月23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3次主任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