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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12 聯營期間的增產節約總結報告
??有的槽戶使用生料制作,使所產宣紙質量急劇下滑。當時的困境是,若各廠自行制作新原料,又大量缺少資金。
??1953年12月28日,聯營處以書面方式向涇縣油紙公會、涇縣工商聯、涇縣工商科、涇縣人民政府報告,提出公私合營并要求政府派員領導。次日,聯營處董事會推舉當時的經理曹康齡為資方代理人作為私股全權代表,籌備合營事務。屆時,恰逢北京榮寶齋經理侯凱、業務員田宜生應中央領導急用宣紙,持中宣部公函到安徽了解宣紙生產情況,安徽省委責成省工業廳派員參加調查。調查組到涇縣后,正值涇縣工商科科長高峰等謀劃籌建“公私合營涇縣宣紙廠”。侯凱、田宜生為發展宣紙生產,為籌建合營向上反映情況而往返于合肥、涇縣一個多月時間,因侯凱等人的居中協調和向上推進作用,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54年1月27日進行了批復。得知批復后,侯凱二人才返回北京。對于投資問題,安徽省財政廳批復“在華東尚未分配我省公私合營資金年度預算前,該款先由我廳撥付三億五千萬元(舊幣)。”隨即蕪湖地委、蕪湖專署、涇縣人民政府正式派員聯系聯營處董事會共同組建事宜。
圖2.1.13 公私合營私股領息憑證
??1954年2月18日,涇縣小嶺村成立“公私合營涇縣宣紙廠”籌備處,開始清理財產。20日召開了私股董事會,會議認為曹康齡對聯營無投資不具有代表性,推選為私股代表不妥。遂改推選曹子榮為私股代表,建立了私股籌備合營委員會,委員由曹世定、曹元忠、曹康沅、曹松壽、曹康齡、曹俊臣、曹良志等7人組成,確定當天為財產清理交接日。21日,召開了公私合營涇縣宣紙廠籌委會,私方代表全部出席會議,討論了財務、政務交接事宜,成立了由公方、私方共同組成的行政組和財務組。28日,聯營董事會又推舉曹子榮為私方代表在“合營”協議書上簽字。3月2日正式簽署了《公私合營涇縣宣紙廠協議書》,議定主要事項:公方投資3.5億元,私方投資1.144億元(聯營處的固定資產、原料、成品等折價,不含流動資金64.89萬元),下設3個生產部,公方確定正廠長一名,為行政領導;私方推舉曹康齡任副廠長,負責生產。3月16日,涇縣人民政府派陳建華為公方代表就任宣紙廠歷史上第一任廠長。陳建華到任后,縣政府先后于3月、4月、10月派來3人分別任工務股、會計、生產等部門負責人。自此,“公私合營涇縣宣紙廠”開始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